张国俊,1963年出生,平顶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平顶山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年53岁的他,已从事律师工作33年,从事仲裁工作16年。作为律师仲裁员的他,深深热爱仲裁事业,自2000年担任仲裁员以来,他不辞劳苦,不畏权势,公正廉洁地办理了数十起仲裁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和同行的赞誉。他本人也被平顶山仲裁委员会评为优秀仲裁员。
崇尚公平正义 善于定纷止争
仲裁工作不同于律师业务,也不同于法庭审理。作为一名从业几十年的职业律师,张国俊担任仲裁员后首先要做的就是灵活转换角色,摆正自己作为仲裁员的居中、公平位置,认真听取双方的事实理由和辩解,居中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在从事仲裁活动当中,张国俊把儒家的“和为贵”“中庸”“息讼”的思想融入仲裁案件中,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调查、斡旋、谈判、调解,使仲裁充溢着“君子之争”“和为贵”的氛围,既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又具有很强的包容性,促进了平顶山仲裁委亲和仲裁、和谐仲裁活动的开展。
2008年,他办理了一起建筑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因为结算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建筑单位向平顶山仲裁委申请仲裁。作为首席仲裁员,他五次深入到建筑工地进行实地勘验,三次到鉴定部门进行造价咨询,针对双方提交的证据组织双方逐份进行质证,对于双方的一致意见先进行固定,对于争议部分结合事实证据和造价部门的咨询意见进行背靠背多次沟通。
张国俊不辞辛劳的工作作风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尊重,最后双方不仅达成了调解协议,还表示会继续合作。
这使他深深地体会到,无论对待仲裁工作还是面对当事人,就好像面对一面镜子,你怎样对待镜子里的“他”,“他”就会怎样对待镜子外的你。只要胸怀公平正义,把经手的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就能获取当事人的充分理解和尊重。
两袖清风存正气 廉洁高效树新风
仲裁公信力是靠人民的信任,靠严格执法、主持公道、清正廉洁、伸张正义和热情服务赢得的。仲裁公信力主要通过仲裁员的仲裁行为来体现,仲裁员的道德水平与办案能力则是提升仲裁公信力的基础。 “智者不为非其事,廉者不求非其有。”张国俊始终把公公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人作为一生的座右铭,在情、权、钱面前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恪守仲裁员清正廉洁的底线和本色,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各种困难面前,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2012年,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他被一家公司选为仲裁员。这家公司几次想单独与他“沟通”,被他婉言谢绝。在仲裁庭的共同努力下,在充分听取双方质证、辩论意见的基础上,最后依法进行了裁决,双方当事人都口服心服并自愿履行了裁决。事后那家公司对平顶山仲裁委的公道正派赞不绝口。
“公生明、廉生威。”张国俊时常告诉自己:追求公平正义是每一个仲裁员的立身之道,而追求清正廉洁则是每一个仲裁员的立身之本。只有首先做到了清正廉洁,才能保证自己接手的每一起案件彰显公平正义,才能弘扬平顶山仲裁委的公信力。
不断学习理论 刻苦钻研业务
为了提高办案质量,解决“疑难杂症”,平顶山仲裁委于2006年专门成立了平顶山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张国俊被聘请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为了不辜负仲裁委的厚望,他不断学习研究国家新出台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了提高办案效率,不断总结办案经验,努力尽到仲裁员的职责。在疑难案件讨论过程中,积极发表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获得了同行和仲裁委的肯定和好评。
16年来,张国俊办理的仲裁案件中没有一起受到当事人的投诉,也没有一起案件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相反,他办理的多起案件都受到了业界同行的赞誉。
十六年仲裁路,栉风沐雨;十六年树正气,只为公平。张国俊做到了,且还在仲裁这条路上继续前行、探索。
(本报记者 孙聪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