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条要闻
下一版4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公布
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 安排部署当前重点工作
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组莅平督导
在服务“十三五”发展中积极作为
湛河治理施工忙
我市“清风伴我行 廉洁树家风”专题报告会举行
孟平铁路复线余官营站站场首次封锁施工完成
争做遵守党章党规的排头兵
反应堆压力容器成功吊装进入核岛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下一篇4 2016年3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公布
将每年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6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19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慈善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慈善法分总则、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信息公开、促进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12章、112条。

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制定这部法律,旨在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

慈善法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慈善法将每年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传媒集团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