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有什么区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与市场经济中某些中介机构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具有明显区别。一是收费原则不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成本补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进行收费,利润最大化不是政府收费的目标;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完全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进行收费,是市场中价格的一种表现形式。二是收费目的不同。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对政府提供的特定服务进行适当的成本补偿;经营服务性收费除了要考虑成本补偿外,通常还要获取一定的利润。三是批准机关不同。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主要由价格主管部门确定项目和标准。四是开具的票据不同。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的是财政票据,免缴营业税;经营服务性收费使用税务局的票据,应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另外,经营服务性收费不是财政性资金,原则上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2.为什么要在“非税收入”前面加上“政府”两个字?
国民收入分配主要包括国家收入、企业收入和个人收入三部分,税收收入属于国家收入,税收之外的非税收入有些是属于国家的,有些不属于国家。而《条例》中所指的非税收入主要是凭借政府的公共权力取得的,凭借政府掌握的资源资产所有权取得的,凭借政府的信誉取得的。因此,现行的政府非税收入概念所包括的资金在性质上属于政府财政性资金,在所有权范畴上,这部分资金应当属于政府资金,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
3.债务收入是否属于政府非税收入?
债务收入不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理论上讲,除税收以外,政府拥有的所有财政收入都称为非税收入。但债务收入与其他政府收入有所不同。尽管债务收入在一定时期内可以作为政府收入,但不论是内债还是外债,都是以还本付息和自愿购买(国库券)为前提的。所以,各国政府通常不将债务收入作为政府的财政收入进行管理。
4.社会保障基金和住房公积金收入是否属于政府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和住房公积金收入不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是因为这两项收入与缴款人的各项生活保障密切相关,不能用于社会保障和购买、维修家庭住房之外的其他支出,一般实行相对独立的运行管理方式。 (本报记者 邱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