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选启(湛河区人大常委会)
拼车对于我国来说还是新生事物,而在欧美许多国家早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就一般情况而言,拼车的方式大体有两种:一种是搭乘“顺风车”,对车主而言是顺路带人,乘车者适当付费,以减少支出等;另一种是合租用车,是指几个住在附近的人或相遇外出的人合租一台车,一起出行,开支共同负担。在城市人口越来越多、节日景区拥堵、出行越来越难的情况下,拼车的确不失为缓解交通拥堵、减少尾气排放、节省开支和密切人际关系的有效办法,应该予以提倡,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当然,拼车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需要国家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可靠的信息交流平台,在明晰双方权益和加强安全防范上有所作为,及时协调解决好各种矛盾和问题,保证拼车合规合法、正常有序地进行。同时,我认为,拼车双方(或多方)应该在拼车时把握好四个要素,即:共同意愿、团结协作、相互包容、重视安全,从而确保拼车过程和谐顺利。
共同意愿,就是拼车双方(或多方)有基本相同的想法,能就人数、时间、开支等达成一致。团结协作,几个人拼车同行就结成了一个新的集体,遇事要多商量,相互协作和配合,不自行其是。相互包容,人都是有个性的,饮食、欣赏水平等都有差异,拼车过程中不妨求同存异,特别是有了不同意见、发生矛盾纠纷时,都应多一些理解、包容,切不可固执己见,互不相让。重视安全,拼车出行,无论是短途还是长途,安全是第一位的,何况现在是车多人多,不可预见的情况多,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开快车、“英雄车”、疲劳车,不乱停乱放,确保旅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