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岗)1月23日,记者从市盐业局舞钢分局获悉,该局围绕盐业中心调结构、抓落实,实现食盐购进1242吨、销售1406.328吨,分别占计划的136.18%和154.2%,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舞钢盐业分局局长王彦志介绍,2015年,该分局强化盐政管理,加大稽查力度,确保市场销售畅通,确保群众用盐安全。规范城乡食盐销售网点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不法商贩的盐业违法行为,净化了舞钢市盐业市场环境。
提升盐政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半年,该分局针对市场上一度出现的350克袋装假冒海藻盐和400克袋装假冒精纯盐问题进行强力查处和打击的同时,集中力量对全市36所学校和106所幼儿园食堂进行突击排查,确保群众用盐安全。下半年,又集中盐政稽查全部资源,对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大中小饭店进行了再排查,规范用盐行为。
据统计,该分局去年全年共查处各类盐业违法案件77起,没收私盐1.84吨,结案率为100%,罚款21500元,有力打击了盐业违法行为,确保了舞钢市城乡居民的食用盐安全。
同时,他们加大盐政宣传力度,坚持利用各种社会活动和宣传日,深入开展盐业法规政策和碘盐知识的宣传教育,全年共散发各类宣传单8600余份,设立咨询台6个,使盐业法规政策知识进一步得到普及,打牢了全市用盐安全基础。
舞钢盐业分局坚持服务群众的宗旨,加强销售网点建设的规范化、常态化,强化网络管控态势,把合格碘盐送到全市城乡各个销售网点,确保城乡居民的食用盐需求,同时,该分局创新工作思路,加大食盐销售结构的调整力度,积极开拓高端盐种的销售市场,在扩大海藻盐销售的基础上,加大低钠盐的销售力度,满足不同人群用盐需求。
去年,该分局完成食盐购进1242吨、销售1406.328吨,分别占计划的136.18%和154.2%。完成销售收入586.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79万元增加107.5万元,盐款结算率100 %。合格碘盐市场占有率在98%以上,城乡居民的食用盐需求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