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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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消除安全隐患 确保节日安全
我市向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亮剑”

 

本报讯 (记者吴学清)1月5日,市安监局民爆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我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据介绍,我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规范烟花爆竹及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个体)的生产经营行为,完善生产、购买、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安全管理规章和运行机制,落实企业、单位(个体)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坚决依法打击和取缔各类非法生产、购买、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对已取得相关证照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督促其进一步加强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完善安全设施,落实规章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节日安全。

为有效遏制涉及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我市对非法生产、购买、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全力查处,并积极排查和消除安全监督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对非法生产、购买、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对违反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采购和准运制度违规等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布点制度经营等行为进行查处;对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仓储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严格执行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等。

据介绍,对无证生产、购买、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等的违法行为,市安监、公安、供销、工商、质监、住建等部门联动执法,依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等有关法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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