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宁波2015年12月31日电 (裘立华 魏一骏)作为浙江省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慈溪市自2015年12月31日起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同时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
2012年,慈溪市被确定为浙江省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拟定了《慈溪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制定完善了25项配套政策文件。2015年12月17日,浙江省政府批准了《慈溪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方案》主要内容有六项,首先是调整完善城乡落户政策: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城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引进人才、投资人员,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同时,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对于在慈溪生活或工作的流动人口,按照“全员登记、依规领证、量化管理、凭证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