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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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市幼儿园年审工作开始
问题幼儿园不按要求整改或被取缔

 

本报讯 (记者孙鹏飞)市教育局12月16日提供消息,为切实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对全市幼儿园进行年审,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责令整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者将被勒令停止招生,直至取缔。

据了解,凡经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持有《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均须参加年审。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年审”的原则,年审由颁发办园许可证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市教育局负责局直属幼儿园的年审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幼儿园的年审工作,对持有《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全面评估、审核。

年审分幼儿园自查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两个阶段进行。12月31日前,各单位认真对办园规模、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安全保障、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总结取得的成绩,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出发展规划,并写出自查报告。评审阶段为2016年3月1日-4月1日,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平顶山市幼儿园评审细则》对幼儿园进行评审验收。市教育局要求年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年审程序,认真对照标准,客观公正地对每一所幼儿园进行评估,并形成年审报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年审结果,对年审合格的幼儿园及时核发办园许可证;对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差,办园思想不端正、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幼儿园,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视其性质和情节,勒令其停止招生,直至取缔,并将年审结果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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