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鹏飞)市招办12月15日提供消息,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5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根据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作弊者最高将被处7年有期徒刑,市招办提醒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
据了解,此次研究生考试我市共6139人报名,报考人数比去年大幅增加,考点设在市一中、市一高、市实验高中、市十四中、市实验中学,共设212个考场。
为严肃研究生招生考试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我市近年来采取多项措施严防作弊行为,所有考生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视频监控同步进行,考试全程录像,使用身份识别仪核验考生身份,考点无线信号屏蔽全覆盖,多种措施监控考点周边可疑信号等,在2014年、2015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我市分别现场查处8名、5名违纪考生,考风考纪整体良好。
市招办负责人说,研究生招生考试试卷属于国家绝密级。任何承诺所谓包过及答案均属虚假宣传,混淆视听,欺诈考生,扰乱考试秩序,破坏良好的考试环境。考生要提高警惕,切莫有“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心理,谨防上当受骗。尤其是2016年考研对于作弊考生的处理将更加严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84条规定,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考替考等4类行为将触犯《刑法》,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