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思远 通讯员赵振帮)记者12月14日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在刚刚结束的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参赛的我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康薇获得总评分第三名的好成绩,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十佳’竞赛标兵”候选人。
今年28岁的康薇,2011年通过全省公务员统一考试招录到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014年在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优秀公诉人比赛中被评为“最佳辩手”,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法制宣讲员”。今年9月,经市人民检察院层层选拔,康薇再次脱颖而出,作为我市检察机关代表队3名队员之一,参加了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的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最终她以总评分第四名的成绩获评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12月8日至10日,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在北京举行。康薇又作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参赛队3名队员之一,与来自全国32支代表队的82名选手同场竞技。经过多个环节的层层较量,康薇最终获得总评分第三名的成绩,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十佳’竞赛标兵”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