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 孙聪利)在代表村两委会慰问一户贫困村民时,湛河区河滨街道杜庄村党支部委员、会计张宝平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虽然他在被调查前给这户村民补发了慰问金,但是河滨街道纪工委9月11日还是给予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因为100元钱受处分,又被曝光,有人议论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但我们认为,从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涉及资金的性质、侵害对象的身份以及造成的影响来看,都很特殊。”12月3日,谈到对张宝平进行严肃处理的情况时,湛河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其实,这既是对损害基层群众利益问题的“零容忍”,也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切实把“纪挺法前”落到实处。
今年7月,我市出台《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这也是国内首个关于“纪挺法前”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提出“十个严守”“十个禁止”,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以实行提醒、告诫、警示等为主的教育预防机制,以党内巡察、廉政评议、请示报告等为主的问题发现机制,以“一为主两报告”“一案双查”“一案双书”为主的查办处理机制,以通报曝光、过错追究等为主的监督制约机制,提出以“十查十看”为监督检查方法,明确规定了6种“一律从严问责”的情形,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要求更加具体化、制度化。
“纪律和规矩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在反腐败工作中不能只紧盯党员干部‘破法’而放松‘破纪’、只管少数而放松多数等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态,必须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在铁腕惩腐的同时,抓早抓小,把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筑起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
《实施办法》为党员干部落实“纪挺法前”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为基层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提供了可靠的“抓手”。作为对《实施办法》的配套制度,市纪委还出台了《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明确四类谈话方式,加大警示、诫勉、函询力度。今年以来,全市累计谈话超过3000人。
“我们着力改变过去纪律处分‘静悄悄’的状况,对查处的每起案件,在立案、处分时及时通报全市并在媒体曝光。”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我市牢牢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深入贯彻落实“纪挺法前”的要求,积极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探索监督执纪问责新方式、新途径,以“零容忍”的态度确保纪律刚性。市纪委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全市共通报曝光“四风”问题和典型案件273批,涉及516人,充分发挥放大了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效果。“一些党员干部认为我们落实‘纪挺法前’、抓早抓小,是在回避案件查办,或者是抓小不抓大。”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事实上,今年1月至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728件,同比增长130%;立案775件,同比增长78.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27人,同比增长63.2%;移送司法机关38人,同比增长153%。特别是今年10月连续对4名县处级干部严重违纪案件立案并采取措施后,立即向社会通报,回应了社会关切,宣示了严惩腐败的决心。前11个月,我市共立案查处49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其中受到撤职以上重处分的有2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此外,我市以落实《实施办法》为契机,强化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带动影响大多数,把“纪挺法前”落实到基层,并不断加大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实现了对违纪问题和腐败问题“双零容忍”,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要求,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扎实成效汇聚起加快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