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消费维权工作,促进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按照省工商局的要求,我们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聘请消费维权志愿者,报名时间12月15日截止。”12月2日上午,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说。
据市消协负责人介绍,消费维权志愿者的条件是: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公平正义、责任心强,勇于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热爱消费维权保护工作,自愿、义务地为消费者服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自觉接受消协的工作指导,积极参与消协的消费维权工作;熟悉、理解和运用《消法》及《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消费者维权志愿者必须尽到五项义务:协助消协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宣传《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生活消费市场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收集违法经营行为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信息,及时向消协和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接受消协的委托,参与对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的调查、调解、诉讼;运用个人专业知识,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接受消协的委托,参与消费维权的其他工作。
据了解,消费维权志愿者每届聘期为两年。志愿人员向市、县(市、区)消协提出申请,填写《消费维权志愿者申报表》,县(市、区)消协推荐,市消协审查,符合志愿者条件的颁发《消费维权志愿者证》,市消协向社会公布受聘志愿者名单。
此次聘请的消费维权志愿者名额为:市消协50名,县(市、区)各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