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为进一步提升工业用水效率,一些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要限期淘汰,由新工艺替代。11月23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省工信厅、省水利厅、省节水办等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快淘汰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
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编制完成了《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淘汰目录》),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淘汰目录》中的规定制订工作计划,严格水资源管理,对采用《淘汰目录》中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新、改、扩建项目不予批准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申请;对未按期淘汰的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企业单位,不予批准取水许可延续和变更申请。
《淘汰目录》涉及钢铁、纺织、造纸、建材4个行业共16个方面,对要求淘汰的高耗水工艺、技术的具体名称,工艺、技术内容,淘汰理由和替代技术等都做了明确规定,淘汰时限根据不同情况分为2015年12月、2017年12月和2018年12月3个截止时间。其中,建材行业应用于水泥生产领域的水泥湿法窑工艺要求于今年12月底前淘汰,淘汰后可采用新型干法窑技术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