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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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报告 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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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以民意警务为主导,以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为目标积极开展系列活动,有效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
向人民报告 让人民满意

社区民警孟灵华带领巡防队员在新华区曙光街街道李庄村巡逻。 卢拥军 摄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魏宗魁

10月23日,光明路派出所11个警务室的社区民警,利用各自在社区建立的QQ群、微信群等,向辖区群众发送每日重要警情提示,提醒群众加强自我防护。

9月28日,光明路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在队长关永斌的带领下,登门入户走访一些因非法集资导致困难的家庭,搜集登记相关证据材料。

11月2日,社区民警向辖区楼院场所的保安人员发放“光明路派出所治安协管员”红色袖标,规范辖区保安队伍,推动社会治安群防群治良性发展。

11月5日,光明路派出所户籍室内,前来办理户籍手续的群众一边享受着免费Wi-Fi,用手机上网,一边有序地等待。

…………

这些是光明路派出所开展“向人民报告”活动的一个个缩影。

众所周知,光明路派出所辖区位于市区主要机关办公地域,有人直接开玩笑说,光明路派出所就设在“皇城根儿”下。不仅如此,辖区内还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将近20家、学校16所,拥有常住人口10万多人,每天在辖区流动的人口就有6万多。

和庞大数字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光明路派出所仅有100多名正式民警的事实。如何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防范、如何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的和谐稳定、如何提高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成为光明路派出所以所长于延果为班长的领导班子成员的头等大事。“老百姓关心的,就是我们关注的;人民群众最期盼什么,我们就重点抓什么工作。” 他们一致认为,要想深化公安工作改革创新,争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支持,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必须以实际行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才能进一步密切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并最终决定从维护稳定、打击防范、服务民生等方面开展“向人民报告”活动。同时,树立“只有向人民报告,才能让人民理解;只有让人民理解,才能让人民参与”理念,光明路派出所采取大走访、大宣传、大联防、大服务等形式,向人民报告,与群众面对面接触,让群众了解公安、理解公安,从而推动公安工作的顺利展开。

大走访:面对面零距离,增进警民感情

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始终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标准,打击防范和群众路线相结合永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为“向人民报告”,全面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全面赢得辖区群众的理解支持,光明路派出所党委以大走访为载体,深入基层、走近群众,走出大门访民意,打开心扉听民声。

在走访活动中,他们严格落实五个“必访”:一是发案户必访。对今年以来辖区发案户逐一走访,通报案件侦办查处进度,收集案件线索,征求意见和建议,宣传防范知识。二是特困家庭、鳏寡孤独必访。对特困家庭、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要深入了解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愿望、要求,想方设法为他们克服困难提供帮助、支持和服务。三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访。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沟通,汇报和宣传公安工作,征求他们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四是基层组织必访。基层组织和干部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必须依靠的主要力量,通过走访交流,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社会治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五是重点单位、行业、场所、人员必访。对重点单位、行业、场所、人员要摸清底数,分类建档,加强安全教育,督促整改治安隐患,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治安隐患及时消除。

通过深入走访,他们为群众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整治了一批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公信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廉洁警队,健全完善了以人民满意为导向的警务工作新机制,全面推动各项群众工作制度的落实。

翻开一位社区民警的走访日记,透过时间记录可以看到大走访的日程安排:10月27日8时,到体育场警务室参加社区民警向群众汇报工作会,开展走访活动;10月27日15时,到新程街社区警务室接待群众,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梳理;10月28日8时30分,到辖区内社区居委会慰问治保会成员,走访辖区人大代表;10月29日9时,到辖区企业进行走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与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征求意见及建议;10月29日14时30分,走访辖区困难家庭和人员,与部分七类重点人员见面谈心;10月30日16时,到辖区中学参加全体师生法制教育会议,宣传法律知识及安全防范知识。

大走访不仅仅是访民情、听民声、察民意,更重要的是解民忧。从小的方面说,解决群众个人、家庭的困难是解民忧;从大的方面说,化解因涉法涉诉引发的信访案件也是解民忧。

2015年5月28日18时53分,一男子郭某某报警称新华区一家属院车子棚内有人打架。接到报警后,光明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尽快赶到现场,并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打架双方因车子棚内摩托车问题引起纠纷和厮打。案发后,双方互不相让,郭某某称自己被张某打伤,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张某称自己被郭某某推倒受伤,要求郭某某支付治疗费用,并通过市长热线开始上访。派出所领导接访后,考虑到双方伤情不重,且是邻里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如果作出处罚,势必造成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邻里之间必将形成积怨,成为社会和谐隐患。为此,派出所主要领导带领治安管理服务大队办案民警反复登门入户给双方讲解法律知识,分别为双方说明各自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双方稳定情绪,从自身查找原因,不再互相指责。10月26日,张某终于被民警感动,愿意与郭某某达成互相谅解,并与派出所签订了信访办结意见书。

大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公安宣传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基本功,也是战斗力。光明路派出所政委范庆林说,特别是当今处于网络信息高速发展的“自媒体时代”,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机器和民主专政的工具,经常处在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如果搞好宣传工作,对内可以鼓士气、凝警心,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对外可以树形象,引导社会舆论,让群众主动抵制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还可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减少案件发生。如果宣传工作做不好,就会让公安民警的心理和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受到“硬伤”,就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当作丑化公安形象的工具,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

光明路派出所以大宣传为载体,在抓好内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推动辖区群众敬法护法、自我防范、抵制违法等方面,大力加强对外宣传工作。一方面,他们利用传统的宣传方法,由警务综合室牵头,根据案侦、治安、社区、交巡四个实战大队各自的工作分工和工作重点,收集整理出应对暴恐袭击小常识,防电信、网络诈骗基本常识,防范抢劫、抢夺、盗窃基本常识,交通安全常识,消防安全常识,中小学生校园安全常识等内容,汇总印制了3000册《平顶山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便民服务手册》、5000份宣传彩页,制作了10多块活动宣传板面和1500个“光明路派出所治安协管员”袖标,围绕辖区2500多家住户、470多家租赁住户、30多个内部单位和16所大中小学校,开展便民服务宣传。另一方面,为适应当今互联网时代宣传工作呈现出的“全时空、立体化、全方位”特点,他们在宣传阵地上求突破、在宣传内容上求创新、在宣传手段上出新招,依托“互联网+”、社区警务和交通管理工作,不断拓展和创新宣传模式,加强“微宣传”。首先,创建警民联动QQ群。通过建立社区警务室与社区小旅馆经营者、租住房主QQ群,民警可以通过QQ群及时收集辖区各种信息,向群众宣传、解答法律常识,织就了一张治安防控网。其次,开展微互动安全提示。民警不仅在内部建立微信群,及时通知工作、通报警情、开展即时性教育,并且由“一室四队”根据各自的分工,分别与群众建立了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等不同类别的微信群,利用微信第一时间向社会播发当前治安防范重点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及时接收辖区群众的意见建议,并接受群众举报。

2015年9月,在郑州市工作的王某与光明路派出所辖区的张某产生经济纠纷,张某叫上两名朋友将王某带到李庄村张某的租住处,此后三人对王某多次实施羞辱、殴打。10月25日,王某趁张某等人不注意,逃回鲁山家中。回家后,王某心想自己即使欠了张某的钱,张某也不能殴打自己,就到光明路派出所报了警。民警经过调查后发现,张某等人虽然在行为上没有限制王某的自由,但在口头上多次对王某进行恐吓,还对王某多次实施殴打,张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目前,张某等人已被刑事拘留。

大联防:警民携手联动,铸就平安和谐

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之源;安居乐业,是人民群众对生活的基本期待。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平安建设的基本标准。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各种不正当利益的驱动下,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大幅上升,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影响国家安全的不稳定因素逐渐增多,社会治安情况日趋复杂。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使得现有警力被动应战、应接不暇,现有警力对社会的控制能力明显不足。如何在警力短期内不可能增加的前提下高效配置,盘活社会资源,以缓解当前警力不足的梗阻性问题,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目标,是当前基层派出所急待解决的课题。

光明路派出所以大联防为载体,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在社会治安管理中的牵头作用,整合辖区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强有力的群防群治体系。一方面,按照“警民联防、科技联控、辅警联勤、社会联动”的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积极整合可以利用的现有治安力量,开展主干道、次干道、社区楼院三级巡逻防控。另一方面,发挥辖区保安人员的作用。保安人员与服务单位之间确立聘用或劳动关系,负有一定区域范围的安全防范工作和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民警对其内部管理、教育培训等开展业务指导。同时,针对保安工作具有的法定性、职业化特点,印制了“光明路派出所治安协管员”红色袖标,发放到每名保安人员的手中。值班时,保安人员既担任着保安职责,又担负着派出所协管职责,遇到特殊情况或治安案件时,可以及时予以制止,减少因治安案件引发刑事案件。在遇到可疑情况时,还可以及时向派出所指挥中心汇报。

2015年9月21日15时10分左右,光明路派出所指挥中心接到辖区一名保安协管员的电话,称在矿工路市公安消防支队门口东边有个男青年推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正沿着矿工路自西向东走,形迹十分可疑。派出所指挥中心当即把情况通知到街面网格巡逻民警,巡逻民警迅速赶到矿工路,在矿工路与迎宾路交叉口东侧追上了这名推着电动自行车的男青年。男青年看到警车突然停在身边,撂下电动自行车就跑,民警跳下车随后紧追。当逃至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门诊楼内时,这名男青年再也无路可走,被民警抓获后带回派出所。经调查询问得知,这名男青年姓马,系平顶山市区人,当天因毒瘾发作手中又没钱,就在光明路与矿工路交叉口附近盗窃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因没有钥匙无法接通电源,只能推着走,没想到会被警察抓住。目前,这名男青年已被强制戒毒。

大服务:拓宽工作思路,提升服务水平

公安派出所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预防违法犯罪的第一道屏障,是联系服务群众的第一个窗口。公安机关服务人民群众是一项多层次、多侧面、多门类、内容非常丰富的工作,但其工作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服务群众不需要惊天动地、轰轰烈烈,只需要扎扎实实、认认真真,从日常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工作中还要不间断地自我反问和自我检查:自己的行为是不是符合群众要求,自己的工作到没到位?

光明路派出所以大服务为载体,从细微处着手,在户籍办理、驾证审验等方面,不断拓宽服务群众工作思路,无论是对外公布的服务承诺还是整改解决问题,只要是切合群众愿望和要求的,都保持干劲儿和热情,认真谋划研究,狠抓推进落实,尤其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声音喊到底,一张蓝图画到底,确保做一事成一事,积小胜为大胜。同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能办的事马上办,不拖拉推诿,暂时不能办的说明原因,把所办事情、办理进度、办理结果、未结原因等及时向群众公开。还要不断创新服务群众手段,坚持民意引领,突出问题导向,找准公安工作与群众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摒弃守成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解决新问题、化解新矛盾、寻找新路径的能力,力求走好“最后一公里”。

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光明路派出所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承受着一定的考验。一是辖区地处市区主要行政职能部门办公区域,来此办事的机动车流动量偏大。二是辖区为西出市区的主要通道,每天仅经凌云路与建设路口出入市区的机动车辆就高达12万辆以上。三是随着近年来私家车辆不断增多而道路数量不变,车辆拥堵现象日趋严重。四是电动车、自行车和行人在道路上随意穿行。再加上个别司机驾驶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乱停乱放、抢道抢行现象不断出现,交警疏导稍有松懈就可能造成道路堵塞,给派出所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光明路派出所为此多次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批评。

面对此种情况,是单纯加大处罚力度、用严管促规范,还是因地制宜、想方设法从疏导上想办法?光明路派出所领导班子反复进行了实地考察,测量路面宽度、统计机动车在各个道路的流量,掌握了道路通行的第一手资料。然后,邀请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就如何提高辖区道路通行能力进行了论证。通过反复讨论、实地验证,最后经上级领导机关规划批准,对辖区曙光街中段、园林路、联盟路实行了车辆单向行驶。车辆分流极大地缓解了建设路和光明路的通行压力,解决了辖区部分路段经常发生交通拥堵现象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记者感言

“只有向人民报告,才能让人民理解;只有让人民理解,才能让人民参与。”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光明路派出所组织开展系列活动,拉近与群众之间的感情。此做法值得点赞。

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把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好,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得益受惠,是公安机关的光荣使命。光明路派出所以大走访、大宣传、大联防、大服务为载体,开展“向人民报告”活动,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接触,让群众了解公安、理解公安、支持公安。

向人民报告——“做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民警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做好群众工作更是拉近警民关系的有效方法。光明路派出所从服务群众、服务民生出发,进一步密切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公安机关是人民利益的代表机关,公安工作是否很好地代表了人民群众利益,要向人民报告;人民警察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和保护神,是否很好地履行了职责、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也要向人民报告。只有把人民利益时刻放在心中,带着深厚感情去工作、去执法,才是人民的公安机关、人民的警察;只有忠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才是人民的公仆。要得到人民认可,就要向人民报告,从某种意义上说,“向人民报告”活动更是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要求,是密切警民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因为公安工作必须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公安机关什么也干不成、什么也干不好,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警民联合共同维护社会治安,才能更好地完成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守卫整个社会的平安和谐。

运用好“向人民报告”这个桥梁和纽带,警民关系的血脉就会畅通起来,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就会深厚起来。 (卢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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