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市地税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省地税局的要求,采取多项举措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不折不扣落实税收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利环境。下放审批权限,除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以外,把税收减免权限一律下放到县级税务机关,并实行即报即审、限时办结,方便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减少进户执法项目,充分利用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进行查询、核实、分析,持续开展进户执法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取消部分进户执法项目,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执法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
优化办税措施,提升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效能。广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号、12366、外部网站、办税服务厅和各种媒体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等;推广“银税互动”守信激励措施,集合税务、金融两家优势资源,为诚信经营、诚信纳税的企业提供融资、税收等优质服务,开创税务部门、银行合作的新模式;推行涉税事项“一厅式”办结,将纳税人需要到地税机关各级各部门办理的涉税事项全部前移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或办理,实行办税服务厅一个口子对外;凡是超过两次办理的涉税事项,受理责任单位办结后,主动上门送达纳税人,不让纳税人再跑第三次,避免纳税人“重复跑”“多次跑”,做到“原则上一次办结、顶多一次补正、第三次上门送达”,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