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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明年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推行律师代理制
“案结事不了”问题有望破解
 

据新华社济南11月11日电 (记者白阳)案件已经三级法院审理终结,但当事人还在重复上访,怎么办?从明年起,全国将全面推行实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案结事不了”这一信访领域的老大难问题有望破解。

这是记者11日从中央政法委在济南召开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题培训会”上获悉的。

根据会议要求,在今年底前,各地要拿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启动;省一级在明年上半年、地市一级在明年底前都要推开实施;县区一级根据各地实际做出安排。

近年来,“案结事不了”现象在涉法涉诉类信访领域突出。调查表明,有相当一部分信访人在案件终结后对判决不服继续上访。其中,绝大多数人因为对法律不了解或无法负担代理费,没有通过律师走法定申诉途径。

为此,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日前,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据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各地的探索经验,目前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四种模式:坐班值守型、专案专人服务型、专家评查型和代理型。模式虽然各有不同,但均是由精通业务的律师具体实施、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形式实现的公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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