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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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表彰一批“创争” 先进单位和个人

 

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11月9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市“创建学习型组织 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指导委员会对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民的全面发展”的要求,近几年来由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和市工商联组成的平顶山市“创争”活动指导委员会在全市各个行业开展活动。

经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层层推荐,评委会严格审定、评选和社会公示,市“创争”活动指导委员会决定授予舞钢市教育局等10家单位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称号;授予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一选厂甲班等10个班组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标兵班组”称号;授予郏县公安局民警杨书锋等10名同志平顶山市“知识型职工标兵”称号;授予宝丰县财政局等17家单位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舞钢市东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槽筒车间等24个班组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先进班组”称号;授予舞钢市寺坡街道工会主席洪惠等39名同志平顶山市“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称号。

获得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学习型组织标兵班组”和“知识型职工标兵”荣誉称号的单位、班组和个人,将由市总工会分别颁发市“五一劳动奖状”、市“工人先锋号”、市“五一劳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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