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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启动

 

本报讯 (记者吴学清)备受关注的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11月3日,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称,该局调研组正在对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行摸底调研。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定的一项物权制度。建立这项制度对建立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之前由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林业、农业等部门承担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职责整合至国土资源部门,行业管理和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原职能部门承担。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分清登记和审批职责边界,将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发证、存档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完整地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和登记权利的完整性。

为保证不动产产权的稳定和连续,各级、各部门原发放的各类合法不动产证书继续有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5年过渡期结束后,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范围。

按照方案,我市将建立不动产登记窗口,以“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下月底前,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挂牌。明年底前,全市不动产登记所有资料移交、系统对接等工作完成。

各县(市、区)与市级同步进行不动产统一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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