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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销售维修改装电动自行车将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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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11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违法销售维修改装电动自行车将被严惩

 

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11月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从11月2日起凡违法违规销售维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将被依法严惩。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已成为广大城乡居民中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随着电动自行车的增多,由电动自行车引起的火灾时有发生。据统计分析,电动车火灾80%发生在充电过程中,亡人火灾几乎全都发生在电动车充电时段。为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整治力度,我市将依法惩处违法违规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改装企业。

我市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改装企业:凡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的,由质监、工商等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查处;维修改装企业不得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不得利用废旧电动自行车改装、拼装新车。凡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工商、交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无照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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