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聪利)10月29日,市司法局发布消息,根据年初公证工作和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总体安排,10月20日至27日,该局组织成立公证质量检查组,对全市各公证机构2015年1月1日至今办结的公证事项进行了细致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国内合同(协议)、继承、单方法律行为、赋予执行效力、现场监督、保全证据类公证事项、涉外和涉台公证事项,全市共抽查350余本卷宗。同时,检查组对全市公证档案管理、制度落实、行风建设、爱民服务承诺事项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的公证质量在逐年提高。各公证处高度重视公证质量,坚持严格的主任审批制度,完善了内部自律机制。坚持月自查、季互查、半年抽查、年终检查的工作制度,在办证过程中做到了法律关系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得当、证词表达严谨。从受理申请、公证事项的审查、证据核实到谈话笔录的制作、立卷归档都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进行。
检查组要求各公证处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严格按照公证质量标准,对本处的所有卷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