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记者荣启涵)针对目前在基层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事项办理被要求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现象。民政部新闻发言人陈日发23日表示,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这种现象是个别基层部门对文件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问题,属于依法行政落实不到位。
陈日发说,“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只是客观记载了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并非相关办事部门需要掌握的当事人婚姻状况信息。”
“我们认为,比较有效可行的办法是争取用个人声明承诺来解决这个问题。如需验证声明承诺真伪,可以通过部门之间核对。”陈日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