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中秋国庆将至,连日来,市纪委派出多个检查组,加大集中检查力度,对各地各部门执行市纪委《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组深入部分高档酒店、宾馆及茶社等地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问题,发现了一批疑似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问题。
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8月18日在市区建设路西段某酒店开具6214元发票一张。
平顶山市民政局于2015年9月16日在市区建设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某酒店开具1628元发票一张。
舞钢市卫生学校于2015年9月10日在市区建设路西段某酒店开具500元发票一张。
宝丰县大营镇政府于2015年8月28日在新城区清风路南段某酒店开具909元发票一张。
鲁山县产业聚集区于2015年8月24日在鲁山县下汤镇某酒店开具3张连号发票,共计3213元。
新华区人民医院于2015年9月3日在市区建设路西段某酒店开具1000元发票一张。
湛河区工信局于2015年9月12日在鲁山县下汤镇某酒店开具736元发票一张。
新城区移民局于2015年9月5日在新城区清风路南段某酒店开具1468元发票一张。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分局于2015年8月31日在市区建设路西段某酒店开具2585元发票一张。
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于2015年8月31日在市区新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附近某酒店开具611元发票一张。
9月19日(星期六)上午,检查人员在舞钢市发现,舞钢市政府豫DMK016、豫DDQ717车辆未在指定位置封存,未履行外出派车手续;9月19日上午,新城区湖滨路街道办事处豫D89389车辆违规外出。以上车辆涉嫌公车私用。
市纪委要求,上述单位所在县(市、区)纪委、市直单位纪检组要对以上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有关情况。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严于律己,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以上率下。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查处,对本地本部门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市纪委将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