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10月1日起,我市将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简化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暂定三级或核定三级资质时的提交要件,将所有级别的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权下放至各县(市、区)。这是9月21日市房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的。
我市新修订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一二三级资质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我市简化了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暂定三级资质、申请核定三级资质的提交材料。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暂定三级资质时,不再提交以下材料: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验资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原单位离职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原单位离职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对申报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
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三级资质的,除不再提交以上的相同要件外,还简化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章程、企业注册地和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市)房管部门、区住建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等要件。
同时,我市在原有下放三级及暂定三级企业日常监管权的基础上,还将一级、二级资质及外地物业服务企业来平分支机构的监管权下放至企业注册地或分支机构办公地所在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