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晓雷)9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秸秆禁烧重点工作,切实做到宣传发动到位、职责落实到位、部门分包到位、网格化管理到位、巡查督导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努力实现今年秋季秸秆“零焚烧”。
通知强调,要坚持把宣传引导作为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手段,引导广大农户自觉禁烧秸秆。各县(市、区)长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新闻媒体要形成浓厚的禁烧工作舆论氛围。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县(市、区)和乡(镇)党委、政府作为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制定本辖区工作实施细则,采取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措施,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到地块。
通知强调,今年秋季,市政府实行市直单位分包重点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市直分包单位选派一名县级干部带队,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组成工作组,从9月21日至10月25日,每天深入到分包重点乡(镇),深入到村组,督查指导禁烧工作,帮助基层排忧解难。要严格落实市级督导责任体系、县级组织巡查责任体系、乡镇联村值守网格体系、村组联户(地)管理网格体系,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及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市督导、县负责、乡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禁烧机制,强化县、乡、村、组管理主体责任,确保秸秆禁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通知要求各级禁烧巡查组、督查组、分包督导组积极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到工作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特别是对夏季环境卫星监测到火点的相关乡(镇)进行重点巡查督导,严防“第一把火”。 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昼夜巡查。要依法打击焚烧秸秆行为,切实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出现“第一把火”的县(市、区)和乡(镇)以及因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件,要及时查处到位,坚决公开曝光。
通知指出,对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市政府将在省政府责任追究的基础上,依据有关精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