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为防止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肇事,切实减少社会危害,我市决定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核查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吸毒人员专项行动。
全市各地将对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吸毒人员逐一排查并进行吸毒检测,对检测呈阳性的吸毒人员依法做出相应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告知驾驶证发证机关。对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显示属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将核实现状,对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吸毒人员,将名单抄告驾驶证发证机关;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脱失人员,将组织力量集中查找,依法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并将管控情况告知驾驶证发证机关。
同时,公安机关将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有明显吸毒特征、表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属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警将按规定进行现场检测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有吸毒检测资质的实验室和医疗机构进行检测。对经检测确认为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进行处罚和处理;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注销其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