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天取的中药比上次便宜多了。”9月14日,在宝丰县人民医院门诊中药房取药窗口,一名正在取药的病人对笔者这样说。这是该院为认真落实国家卫计委《2015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给患者带来了实惠。
为了切实降低患者的费用,该院从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入手,采取一系列措施。药学科对正在使用的药品,在不影响疗效的前提下,在《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网》上重新比对价格相对较低的产地、规格及剂型来选购。要求供应商把高值耗材类在省、市招标价格基础上下浮20%以上供货,将免煎中药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下浮15%供货,中药饮片供应价格不高于周边其他县级医院。若供应商达不到上述要求,该院将重新进行招标采购。对临床必须使用的标外耗材公开招标,中标价低于于周边其他县级医院的购进价。此外,医院还组织临床科室主任、医师及护士长对可能存在做临床的药品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可疑药品给予停止购进或二次议价。
一系列措施的实施,让该院所售的众多药品有了明显降低,为患者带来实惠。
(葛生华 韩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