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为保障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从即日起至11月18日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据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主要是“三个重点”和“六个环节”:
三个重点。重点品种:月饼、糕点、米、面、粮、油及其制品、水果、蛋及蛋制品、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豆及豆制品、菜及菜制品、冷冻食品、酒类、酱油、食醋、食盐、熟食、糖果、各类饮品、水产品、调味品、调味面制品、儿童食品、膨化食品、散装食品、即食食品、各类节日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场所:农产品种植基地、畜禽水产品养殖基地、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各类食品生产企业等;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蛋糕店、面包店、食杂店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宾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福利院食堂、救助机构食堂、农家乐、农村群体性聚餐场所等;冷库、仓库、各类食品摊贩、现场制售食品摊点(户)及熟食店、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区域:农村、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城市社区、学校及其周边、旅游景点及其周边、车站及其周边等。
六个环节。开展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对农药、渔药、兽药、肥料、种子(种苗)、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进行专项检查,加大抽检范围和频次,做好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严禁不合格产品上市。开展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等,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等。开展流通环节的整治,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安全(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的整治,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监管力度等。开展畜禽屠宰环节的整治,重点打击私屠滥宰以及生产注水肉、病死(害)畜禽肉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定点屠宰管理制度,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等。开展粮食出库环节的整治,严防霉变粮、劣质粮、陈化粮、掺杂使假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粮食流入市场等。
在专项整治期间,市政府食品安全督查组将对各县(市、区)、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工作敷衍、整治不力、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当地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