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系统部署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业。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位居世界前列的发展目标。
《指导意见》明确四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改革制约融资租赁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加快重点领域融资租赁发展。三是支持融资租赁创新发展。四是加强融资租赁事中事后监管。
《指导意见》提出五方面政策措施:一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完善财税政策。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和提供公共服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农机的实际使用者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鼓励地方政府探索通过风险补偿、奖励、贴息等政策工具,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对融资租赁合同比照“借款合同”税目计税贴花。扩大融资租赁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三是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支持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发行外债试行登记制管理,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人民币跨境融资业务,鼓励商业银行利用外汇储备委托贷款支持跨境融资租赁项目。研究保险资金投资融资租赁资产。支持设立融资租赁产业基金。四是完善公共服务。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