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华宇天泰实业有限公司、袁红强:
原告平顶山市展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企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现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地点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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