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条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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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纪律规矩从严 架起带电“高压线”
全面落实保障措施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把各项助残政策措施落实好执行好
9月1日至5日对全市公务用车实施限行
全国铁路暑运结束
市委办、市政府办带头落实公务用车限行
我市9个传统村落入围
宝丰农信联社推动普惠金融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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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9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
9月1日至5日对全市公务用车实施限行

 

本报讯 (记者程颖)8月31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要求,9月1日至5日对全市各单位公务用车实施限行。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公务用车限行的通知》指出,为做好纪念活动期间我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按照全省统一要求,9月1日至5日,对全市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事业单位,驻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公务用车实施限行措施。其中,9月1日至2日,全市各单位停驶本单位公务用车总数的60%;9月3日至5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假期期间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全市各单位必须合理制定车辆限行计划,确保圆满完成纪念活动期间我市空气质量保障任务。9月1日至5日,市纪委监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对全市各单位公务用车限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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