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欢庆锣鼓敲起来
结合单位和行业特点制订方案
市创建指挥部检查第六轮蓝天工程“五个一”竞赛活动
市工商联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揭牌
第六轮蓝天工程“五个一”竞赛评出红黑旗
平顶山银行储蓄存款利率上浮30%
新闻短波
30余部抗战题材影视弘扬民族精神
进一步加强建设施工行业扬尘整治工作
我市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申报开始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蓝天工程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分指挥部下发通知
进一步加强建设施工行业扬尘整治工作

 

本报讯 (记者邱爽)8月27日,市蓝天工程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分指挥部就进一步加强建设施工行业扬尘整治工作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整治标准、责任追究制度。同一年内因施工扬尘污染被省、市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两次(含)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将暂停投标资格等处理。

通知指出,建设单位应将扬尘防治措施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在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内容。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并共同承担责任。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或施工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停工、施工单位撤离施工现场的,其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当出现5级(含)以上大风天气、严重雾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施工。

施工单位是扬尘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定的宣传,并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建立施工人员扬尘防治培训和每天检查考核台账制度,加强扬尘治理工作检查考核,根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情况对项目部予以奖惩,考核不合格的坚决停工整改。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发现有扬尘污染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节严重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对不服从管理或拒不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通知明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扬尘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监管部门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停工期间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办理该单位各项建设手续,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对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凡因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已受过行政处罚,再次因施工扬尘污染受到省、市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的,一律取消文明工地、优质工程、先进企业等各类年度评先评优参评资格,并列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同一年度内因施工扬尘污染被省、市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两次(含)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为资质动态考核重点考核对象,给予向社会公开曝光、记不良行为记录、暂停投标资格等处理。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传媒集团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