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8月24日,市蓝天工程指挥部督查组对全市应于8月28日前完成的燃煤锅炉拆改、工业锅炉废气治理及水泥行业废气治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于27日发出通报,对完成任务相对较好的部分县(区)政府提出表扬。
按照要求,8月28日前,我市要完成32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完成15台工业燃煤锅炉烟气综合治理,完成3家水泥企业的废气治理。
截至8月24日,新华区、卫东区、郏县应拆改的燃煤锅炉,全部拆改到位;湛河区、新城区、舞钢市、宝丰县、鲁山县和石龙区的燃煤锅炉,未拆改到位。
在工业锅炉废气治理方面,郏县已完成了治理任务;舞钢市应治理11台,截至8月24日完成3台;新华区未完成治理任务。
在水泥行业废气治理方面,宝丰县河南大地水泥有限公司、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石龙区平顶山瑞平石龙水泥有限公司均完成了废气治理任务。
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对完成锅炉拆改、水泥行业废气治理和工业锅炉废气治理任务的郏县县政府予以表扬;对完成锅炉拆改任务的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予以表扬;对完成水泥行业治理任务的宝丰县政府予以表扬。同时,要求未完成锅炉拆改任务的舞钢市、宝丰县、鲁山县、湛河区、新城区、石龙区必须在8月28日前拆改到位;未完成锅炉治理任务的舞钢市、新华区必须立即停炉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