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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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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明年起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2万元

 

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8月27日,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最新规定,从明年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

根据“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的原则要求,按照省有关要求,我市从今年10月起,各类在校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个人在缴纳2016年医疗保险费时,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其中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个人的,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政府资助60元。对于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30元,其中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政府资助60元。

为建立缴费标准与待遇水平挂钩机制,我市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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