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近日,市发改委、市房管中心联合修订了《平顶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9月1日起,我市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委员会可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服务质量更好、收费标准更合理的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设施,增加有效供给,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办法》提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包括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投资人投资建设的停车库服务收费、专有停车位(库)服务收费、临时停车位服务收费及车辆特约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配套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可收取公共停车场服务费;住宅物业交付后投资人经批准投资建设的停车库可收取停车库服务费;已购买(或租赁、受赠)的规划停车位(库)为专有停车位(库),可收取专有停车位(库)服务费。
据介绍,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不是物业公司说涨就能涨的。每个小区的具体收费标准要在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确定或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在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后,利用住宅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场地设立临时停车场或划定的临时停车位,提供停车服务,可收取临时停车位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并订立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