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每拍到各县(市)2个以上着火点,市禁烧办约谈该县(市)着火点所在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凡拍到4个以上着火点,且着火点所在乡(镇、街道)数量较多,其比例超过所在县(市)所辖乡(镇、街道)数量的50%以上的,市政府约谈所在县(市)政府的分管负责人,以及着火点所在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凡拍到6个以上着火点,且着火点所在乡(镇、街道)数量较多,其比例超过所在县(市)所辖乡(镇、街道)数量的80%以上的,市政府约谈该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着火点所在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
国家环境、气象卫星每拍到一个着火点,除省级处罚50万元外,加罚所在县(市、区)1万元。现场检查每发现一堆,处罚所在县(市、区)0.5万元;超过10堆以上的大面积连片焚烧者,每堆处罚所在县(市、区)1万元。
凡被市政府或省禁烧办约谈的县(市、区),所在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停职;凡被省政府约谈的县(市、区),所在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免职。
通知强调,要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当前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整合资金对秸秆还田作业实施补贴,引导鼓励农民购买使用秸秆还田机具,不断扩大秸秆还田作业规模。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原料生产基地要全面实行秸秆还田或综合利用,严禁焚烧秸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