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为保护相对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去年3月份开展了“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已审理、审结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5828件,涉及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共6977人,涉案金额5693万元。
去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把开展“三留守”活动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建立了“以审判为主,以教育宣传为辅”的“三留守”人员保护模式,自上而下搭建起“三留守”人员保护的坚实平台。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市法院关于依法快速办理涉及“三留守人员”相关案件的意见》,从立案、审判、执行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指导全市法院规范办理各类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
全市两级法院的立案庭专门设立了涉及“三留守”案件的立案、执行窗口,并且在案件卷宗上标明“三留守”字样,以便在以后的各个环节方便案件的办理。对“三留守”案件做到快立、快判、快执行,从各个环节充分体现优先、从快原则。
在实际工作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探索保护留守人员权益的新方法和新措施,开展了“两室一地”建设,即设立留守儿童谈心室、留守老人聊天室及留守妇女就业基地。设立留守儿童谈心室主要是通过法官与困难留守儿童结对,做他们的“代理家长”,在学习上跟踪辅导,生活上给予帮助,思想上正确疏导,以此来增强留守儿童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设立留守老人聊天室是为了消除留守老人晚年生活的孤独,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建立留守妇女就业基地可以提高留守妇女工作技能,促进留守妇女就近就业。截至目前,留守儿童谈心室和留守老人聊天室已经接待留守儿童与留守老人140余人次,位于叶县和郏县的两处留守妇女就业基地已经帮助250多名留守妇女解决了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