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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基层政法单位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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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政法纪工委检查发现
个别基层政法单位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为检验基层政法单位对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8月20日,市政法纪工委再次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部分单位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到多个派出所,对警风警纪、值班备勤、接处警等情况突击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工作有序,警容严整,情况较好。针对8月11日市政法纪工委检查后通报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各单位组织了学习讨论,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吸取教训,不断加强管理。但是,在此次检查中发现,不遵守工作纪律、着装不规范、值班不在岗等问题在个别单位依然存在。上午8点50分,姚孟派出所治安大队值班室一名协警只顾低头玩手机游戏,对咨询群众态度冷漠;曹镇出警点户籍室一名工作人员违规着警服。北渡派出所当天带班领导、接访领导不在岗。高新派出所交巡大队建东治安检查站值班民警不在岗,协警违规着制式警服、佩戴警号警衔,该所还存在当天两名带班领导均不在岗的情况。

市政法纪工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大部分基层政法单位对相关规定、制度的落实比较重视,在对政法干警教育监督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但发现的问题也暴露出,极个别单位在思想认识上仍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各项规定制度执行不严,抓作风纪律不实、不细。

市政法纪工委责成存在问题的单位依照市委《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市委政法委警风警纪《十条规定》和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对违规人员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迅速开展整改活动。对处理和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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