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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启动2015年节能监察监测工作
任何单位不得拒绝

 

本报讯 (记者吴学清)8月13日上午,市节能监察监测管理中心主任刘占利组织工作人员对企业节能自查报告进行复查。此项工作结束后,他们将组成节能监察监测小组深入被监察监测单位,开展现场节能监察监测。

据介绍,为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落实情况及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单位落实节能评估各项节能措施,提高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我市日前正式启动2015年节能监察监测工作。

据介绍,此次节能监察监测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意见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按照要求,各被监察监测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节能监察监测;本次节能监察监测数据的统计期为2014年1月至12月;实施节能监察监测计划所需要有关费用从市财政设立的“节能专项资金”中列支,不向被监察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据悉,现场节能监察监测工作将于10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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