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读者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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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吃”人敲响公共安全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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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吃”人敲响公共安全的警钟

 

话题背景

继7月26日湖北荆州百货商场卷人事件发生后,30日杭州电梯再现“噬”人事故。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当日上午10时左右,杭州庆春路附近的新华坊小区18幢16楼发生电梯夹人事故,被夹女子伤势严重,被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悲剧决不能重演

翟红果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近日,“电梯吃人”事件频频上演,电梯安全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

从有关报道看,电梯事故本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但由于质监部门的监督缺失,商场的管理不到位,电梯保养不及时,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让人痛心疾首,无比愤慨。事故发生了,开展电梯的安全检查是必须的,对遇难者进行赔偿,追究查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也是必须的。

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电梯吃人”的惨剧再次敲响公共安全的警钟,所有行业和所有人都必须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对电梯安全的认识必须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未雨绸缪,必须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维护,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和漏洞。同时,要在电梯口张贴和摆放提示牌和警告语,提醒乘坐电梯的注意事项,人员比较多的场所要配电梯引导员。市民也要掌握一些安全乘坐电梯的知识,以避免不幸和伤害。

多举措消除安全隐患

刘选启 (市湛河区人大常委会)

总结反思近来频频发生的电梯事故,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瞬间被“吃掉”,令人扼腕痛惜,教训沉痛而深刻。

“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电梯只是工具,本身不会“吃”人,在“吃”人电梯的背后是责任缺失,是工作不到位。正是因为质监部门、电梯管理人员以及人们自身粗心大意,马虎了事,才酿成了电梯“吃”人的惨剧,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

省委省政府要求的“三查三保”,其中首要的一条就是“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调的就是落实责任,千方百计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减少类似于电梯“吃”人的事故,关键就在于强化责任,履职尽责,注重细节。强化责任,就要一心扑在工作上,勤劳敬业,脚踏实地干事业,时时处处讲安全,不因自己的失责和疏忽,给党和人民的利益带来损失;履职尽责,就要遇事迎难而上,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失误,勇于担当,及时总结反思,接受教训,而不是胆怯怕事,逃避责任,推诿扯皮;注重细节,就要完善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注重每一个环节中的每一个细节,强化精细化管理,用认真和细心干事,出手就是高水平,力争完美。

电梯“吃”人不是天灾是人祸

梅天顺 (平煤神马集团四矿)

随着高楼越来越多,商场越建越多,我们已进入全民电梯时代,与之不相匹配的是,公众的安全意识并未提高多少,从电梯的制造、电梯拥有单位的管理维护,到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暴露出不少令人担心的问题。本来电梯制造商应该坚持对用户的回访,并在电梯制造中坚持零故障,但从出问题的电梯事故处理中发现他们没做到;本来电梯拥有单位应对电梯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但他们疏于管理,电梯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缺乏敬业意识;本来监管部门理应履行监管职责,但监管时常失语甚至缺位。因此可以说,几乎每一次电梯“吃”人事故都与人祸有关。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希望相关人员和相关单位,要从最近披露的电梯事故中吸取教训,把住每一个环节,确保电梯安全。

各个环节都应提升安全意识

邱利刚 (湛河区马庄街道办事处)

频发的电梯事故,屡屡造成人员伤亡,血淋淋的教训撩拨着公众的神经。虽然每一次事故公众都不难找到症结所在,但是有多少人知道电梯的寿命仅为15年左右,有多少人知道中国的电梯已经提前进入老龄化,有多少人知道究竟有多少台电梯在超期服役带病运行,有多少人知道电梯其实是每15天就要维护保养一次的……

事实证明,一方面,很多人面对电梯突然出现安全事故时显得手足无措,如何安全搭乘电梯是集体知识的短板,需要花大量的社会资源来给公众“科普”这一课;另一方面,社会各界更应该做的是给公共设施都接上安全“接口”,让看得见的制度管好看不见的漏洞。

良序社会下公众正常的生活本不应该步步惊心,电梯三分靠质量,七分靠安装和维护,无论生产制造还是安装、保养,哪一个环节出问题,乘客都在劫难逃,大家还应多一些乘坐电梯的应急知识。只有各个环节不断提升安全意识,不麻痹大意,各负其责,才能进一步确保乘坐电梯的安全。

落实责任是关键

崔振祥 (市国土资源局卫东分局)

为避免和减少类似电梯悲剧的发生,笔者认为,落实责任是关键。

为了确保公共安全,建议加强对电梯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出了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只有相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才能真正减少电梯惨剧的发生。一是落实电梯管理部门的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未经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定期检查每年一次,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切实负起责任,坚决不能让有问题的电梯带病工作。二是落实电梯管理使用单位的职责。电梯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对物业公司加强监管,确保对电梯进行15天一次的维护保养。不能为了节省费用,几个月才对电梯检查一次,甚至等出了问题才请人来检查。三是电梯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任明确,具体到个人,真正将工作抓到实处。

加强监管 依规搭乘

温金洲(湛河区曹镇乡)

仅今年7月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多地发生了5起电梯“吃”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针对问题电梯,有调查表明:电梯制造质量问题占16%,安装问题占24%,保养和使用方面出现问题高达60%。这说明大部分事故都出在维保欠缺和使用不当上。我国《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维保单位按照合同,受物业公司委托对电梯进行15天一次的维保。然而,据报道,近六成载人电梯并没有按时更新维保记录,有的根本没有年检,有的物业单位为节省费用,几个月才对电梯检查一次,逃检、漏检和滞后年检现象十分严重。

为杜绝电梯事故发生,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电梯产品的审检,绝对保证质量,不允许一部不合格产品出厂。其次,要按说明要求正确安装。再次,电梯在使用中,物业单位应参照产品性能和维保规定定期进行年检、维修和保养。公众应了解电梯搭乘常识,遵守有关规定,掌握事故处理方法。

严格把关促规范

吕府刚 (叶县县委办公室)

电梯惨剧频现,暴露出责任的缺失、监管的缺位。电梯的安全,最终还要靠电梯厂家、维修保养方、使用单位、质监部门各司其职,合力负责。

笔者建议,一是严把准入关。质监部门应建立健全电梯准入机制,对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二是严把责任关。应建立清晰的责任链条,进一步落实电梯安装、使用、维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可效仿机动车交强险,建立电梯事故责任保险制度,让受害者及时获赔。三是严把管理关。应明确电梯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进一步明确、规范电梯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安全教育与岗位培训。四是严把检查关。质监部门应在定期检验的基础上,建立监督抽检检验机制,重点监督抽查使用年限较长及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定期向社会通报。同时,应大力宣传电梯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编辑絮语

比电梯“吃”人更可怕的是责任感缺失

近段时间以来,广州、沈阳、荆州、梧州、杭州等地先后发生多起电梯伤人事件,引起公众对电梯安全的担忧和关注。

据统计,去年全国共发生49起电梯事故,造成37人死亡。今年上半年,电梯事故已发生23起,位居八大特种设备之首。

电梯部件功能老化带来的安全风险在日益增加,维保企业相互压价恶性竞争,行业培训教育监督职能缺位,事故责任方推诿扯皮……事实上,由于质量、监管、维保、追责等层层“漏洞”,造成电梯伤人事故一再上演。

每一个悲剧都是一次惨痛的教训。网民们在惊恐愤怒之余,也纷纷献计献策:从根源上狠抓设计生产、引入美国的“吹哨法案”全民共同监管、建立“事故企业”的责任“黑名单”制度等,毫无疑问,这些措施都直击安全“痛点”。

然而,根子上是责任感的问题。细究起来,这些电梯事故哪一起不是由于责任心不强所致?我们哪个监管制度从字面上不完善呢?我们缺少哪个安全标准和体系?根本上是因为我们丢掉了作为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感和良知。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希望各个责任主体都能担起责任、切实用心,既不能因为没出问题而忽视,更不能因为有问题而“凑合”,共筑一张立体全面的安全防护网。 (墨墨)

■ 下期话题预告

全市年中经济发展亮点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我市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扎实推进“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经济总体呈现低速增长、结构优化的发展态势。

8月3日、4日、5日、7日,本报陆续在头版位置刊登了“全市年中工作报道”系列文章,以《企业大服务持续发力》《改革开放增添活力》《外贸出口增幅领跑全省》和《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不动摇》为题,对我市上半年经济发展的亮点进行了回顾,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反响。

下期话题:全市年中经济发展亮点。欢迎参与讨论。

书面来稿请寄本报专副刊部。

电子信箱:baixinghuati@qq.co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话题”字样,也可登录《鹰城网事》论坛“百姓话题”板块或加入“读者之声”QQ群(322625303)讨论,截稿日期为8月13日。 (刘思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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