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8月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为严厉打击飞车抢夺抢劫犯罪活动,该局决定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严查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并向全市发出《关于严厉打击飞车抢夺抢劫犯罪活动的通告》。
通告指出,严禁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凡无号牌及未悬挂号牌摩托车或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车辆一律扣留,从重处罚;凡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车辆一律扣留,驾驶人员一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凡两男性青年驾乘一辆摩托车上路行驶、形迹可疑的,一律予以盘查;凡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一律责令当场纠正,并处罚款;凡实施飞车抢夺的,一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凡实施飞车抢劫的,一律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要求,凡举报两男性青年驾乘一辆无牌无证摩托车进入市区行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的,奖励现金1000元;当场抓获飞车抢夺抢劫犯罪嫌疑人的,奖励现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