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长河)“孩子应征入伍以来,俺年年领到一万多元的优待金。”7月31日,宝丰县城关镇军属史天伦看着存折上打的2015年的15000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高兴地说。
时值八一建军节,该县集中为全县183户义务兵家属发放2015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25万余元。
该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文件规定,按照“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2015年该县141户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每户11490.1元;42户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每户15000元。并于八一建军节前,将优待金通过金融网点直接打入义务兵家属个人存折,已全部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