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高轶鹏 通讯员杨增强)根据《环保法》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制度。不过,一些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往往未执行该制度。日前,朝川焦化有限公司就因为未执行“三同时”制度被查处。
据介绍,朝川焦化有限公司是平煤神马集团下属的一家焦化企业。当地环境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朝川焦化有限公司扩建180万t/a选煤项目存在试生产超期、建设项目未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问题。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环保部门依法对这家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目前,相应处罚款已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