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连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出台的《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纪律和规矩约束思想行为。
7月21日,市委组织部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实施办法》。会议指出,市委出台《实施办法》,目的就是针对当前我市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等十个方面,提出“十个严守”“十个禁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机关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抓落实、盯住问题抓落实、结合工作抓落实,自觉用纪律和规矩约束思想行为,在工作纪律、思想作风、反腐倡廉等方面不断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好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7月20日,市直统战系统专门召开会议,集中传达学习《实施办法》,并对贯彻落实进行部署。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把学习《实施办法》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做到严而又严,实而又实;要把学习《实施办法》同做好统战工作结合起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锤炼求真务实作风、提升谋事创业能力。
7月20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实施办法》,研究制定贯彻意见。会议要求全院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实施办法》,树立底线思维、心存敬畏,做守规矩、守纪律、守法律的典范。要结合当前高检院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把《实施办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全院各部门要认真自查自纠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归纳梳理,研究解决办法。 (常洪涛 孙聪利 何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