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7月22日,省发改委纪检组长郑俊峰一行,到我市就《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实施办法》)有关情况进行调研。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敬如主持召开座谈会,详细介绍了有关情况。
在座谈会上,郑俊峰详细了解了我市《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目的、特点、创新等方面的情况,给予高度评价。他说,平顶山市在全国首家出台了《实施办法》,体现了平顶山市委、市纪委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敏锐。《实施办法》使中纪委“纪挺法前”的要求有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抓手”,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回去之后,我们将结合发改系统职能,制定类似办法,切实把部门监督工作做实做细,把“抓早抓小”“纪挺法前”的精神落到实处。
陈敬如说,市委出台的“纪挺法前”《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精神的制度创新,“十个严守”“十个禁止”简明扼要,高度概括。《实施办法》提出的教育预防、问题发现、查办处理、监督制约机制与保障和“十查”“十看”,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要求更加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实施办法》从内容和程序上总体契合中央纪委党内法规起草、修改的规则和精神。但是,作为一种新的尝试和探索,难免会有不足的地方,在实施的过程中,我们还将不断完善,也请省发改委领导多提指导性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