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连日来,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出台的《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十个严守”“十个禁止”要求。
7月17日下午,市委政法委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实施办法》。会议指出,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办法》,是对中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要求的具体化、制度化,体现了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自觉。机关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深刻领会《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认真贯彻“十个严守”“十个禁止”要求,切实筑牢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纪工委要会同政治部和机关党总支,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具体细则,严格执纪问责,深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7月20日上午,市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会议召开,传达学习《实施办法》,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市委党史研究室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全体党员要把学习《实施办法》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自觉约束自身行为。
7月20日上午,平顶山日报社党委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会议强调,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开展党纪党规经常性教育,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要严守宣传纪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更加富有成效地做好新闻宣传;要充分发挥好舆论宣传主阵地、主力军作用,广泛宣传报道,有力地推动《实施办法》落在实处。
(何思远 孙聪利 尹永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