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亚丹)7月14日上午,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透露,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扶持培育造林合作社和新型经营主体,激发了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含家庭农场)已达到87家,经营面积为5.5万亩。
2008年2月,我市正式启动推进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1年12月通过省级验收。截至目前,我市把269.65万亩集体山林落实给40.49万农户、138万人,林权证发放率达到98.3%,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充分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呈现出森林资源增加、林农增收、林业经济增长的良好局面。
“虽然我市集体林改的确权、发证工作已基本完成,但是各项配套改革政策尚需进一步落实。”市林业局局长张有正说,今年,我市将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集体林地确权发证工作,真正落实农民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积极开展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推进林业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仲裁机制建设,加大纠纷调处化解力度;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基础上,通过完善配套制度及政策,逐步建立林权管理服务到位、林业投融资政策完善、林权交易规范有序、林木采伐管理科学、服务化体系健全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同时,我市将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工作。在开展公益林森林保险试点的基础上,林业部门将协调保险公司对集体林、民营林开展森林自然灾害保险业务,以降低林农的风险;积极开展林业合作社示范体系建设工作,引导和激励林业生产经营者发展友好生态型的林业经营模式,推动林下种植养殖、林下相关产品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