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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大中型客车开展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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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7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我市对大中型客车开展集中整治

 

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7月9日,市公安交管支队介绍,为全面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自7月8日起至8月7日,在全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大中型客车集中整治活动。

整治对象包括:全市7座以上大中型客车(包括“营转非”“个人所有的非营运”客车等);在本辖区行驶的外地7座以上大中型客车。整治期间,将全面排查营转非车辆、旅游包车及驾驶人从业资格情况,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记录、记分情况,车辆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情况、GPS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安全教育例会召开情况以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整治期间,对临近报废的大中型客运车辆,不得转移所有权或者转移登记;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不得办理转出、转入登记业务;对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立即办理报废手续;对没有办理年审或处于注销等非正常状态的车辆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在用“营转非”车辆要逐一与车主或单位、企业负责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保证书。对不具备从业资格的旅游客车及驾驶人,及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旅游客运企业和旅行社,抄告运管部门,督促客运公司和旅游公司逐车签订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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