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7月6日,市委出台《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省各省辖市中出台的第一个《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分《总则》《纪律和规矩》《机制和保障》《实施和监督》《附则》5章,共19条。
针对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办法》围绕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宣传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十个方面,提出“十个严守”“十个禁止”。《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以实行提醒、告诫、警示等为主的教育预防机制,以党内巡察、廉政评议、请示报告等为主的问题发现机制,以“一为主两报告”“一案双查”“一案双书”为主的查办处理机制,以通报曝光、过错追究等为主的监督制约机制,提出以“十查十看”为监督检查方法,明确规定了6种“一律从严问责”的情形,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要求更加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成为党的建设新常态。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省调研时首次提出“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并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战略布局。今年3月上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北京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3月下旬在河南省调研时强调,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5月在浙江省调研时指出,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今年以来,省委书记郭庚茂和市委书记陈建生也多次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精神,贯彻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切实担起管党治党的使命。
纪律和规矩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解决在反腐败工作中只紧盯党员干部“破法”而放松“破纪”、只管少数而放松多数等问题,市纪委在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办法》,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筑起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这对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用纪律和规矩约束全体党员干部,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