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 (记者陈炜伟)国家能源局7日对外发布《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要稳步推进煤制燃料示范项目建设,依托示范项目不断完善国内自主技术,加快转变煤炭利用方式。
煤制燃料是指以煤炭为主要原料,通过物理、化学方法进行加工转化,生产汽油、煤油、柴油、航煤、石脑油、成品油调和组分、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液体或气体燃料的行业。
意见稿提出了煤制燃料示范的5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量水而行”,在水资源许可的条件下开展示范项目建设。二是坚持最严格环保标准。三是坚持节能高效,示范项目应通过优化流程、创新工艺等途径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四是坚持科学布局,统筹考虑资源条件、环境容量、交通运输、产品市场等因素。五是坚持自主创新,重点示范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炭加工转化技术和装备,以示范项目为载体推动其产业化、定型化和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