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7月1日下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叶县、湛河区、高新区、宝丰县、鲁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上报清除河道内采砂船只等阻水障碍物的情况。
据介绍,6月26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平顶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立即清除河道内采砂船只机具的紧急通知》,要求有关县(区)将沙河叶县龚店乡十里铺村段、高新区遵化店镇闫庄村段、湛河区部分河段非法采砂船只以及鲁山县辛集乡马楼村段和北汝河宝丰县部分河段的采砂机具拆除、撤离河道,清理到位。当天,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同时下发《平顶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立即清除河道内阻水障碍物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平顶山市七彩沙河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在叶县城关乡韩奉村北沙河叶县、湛河区边界河段河道内,未经审查同意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设施,影响河势稳定,阻碍河道行洪畅通。为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叶县、湛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严格落实河道防洪和清障工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
7月1日下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再次针对这些情况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将叶县七彩沙河浮桥,湛河区七彩沙河北侧游船、停车场,高新区遵化店镇闫庄村非法采砂船只,宝丰县北汝河部分采砂机具,鲁山县辛集乡马楼村段采砂机具拆除撤离河道的整治情况,以书面报告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通知强调,有关县(区)要下大决心,重拳出击,整治彻底,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河道行洪安全。